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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2022级专业分流方案
2023年08月15日

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会计学院相关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及实施要求,根据《东北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将会计学院2022级专业分流提前至2023年暑期进行。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院专业分流工作。

2.领导小组组长由会计学院院长担任,组员有学院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副院长、培养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各系主任、学工办2022级本科生辅导员、培养办教学秘书。领导小组负责起草会计学院专业分流方案和相关事宜的组织管理,并报送学校领导小组。

二、分流原则与办法

(一)分流原则

1.专业分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在学生政治立场坚定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学生个人意愿和学习成绩,以成绩优先为原则

3.本次专业分流仅限会计学院原按大类招生录取的学生(即不包括录取时已经确定专业及方向的学生)专业分流

4.通过转专业途径从其他学院转入会计学院的学生将直接转入相关专业及方向,不再进行专业分流。

5.在进行本次专业分流后,会计学院原录取学生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可在转专业时直接转入相关专业及方向。

(二)分流方法

专业分流以个人意愿、学习成绩为依据,按照学习成绩进行排名,确定专业选择权顺序,结合学生专业志愿的次序,进行专业分流。

学习成绩以教务处进行专业排名(必修课)使用的特殊加权平均分为准。

三、专业及方向设置与分流程序

(一)专业方向学生人数设置

工商管理类专业与学生人数设置

工商管理类共有三个专业会计学(不区分方向)、财务管理、资产评估参与分流的总人数 130人,具体分流的专业人数设置如下:

1会计学:37

2财务管理:62

3资产评估:31

(二)分流程序

1.2023815日开始,学院组织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学生根据分流办法填报《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专业分流申请表》(请见附件),通过辅导员上报至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根据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参照学生意愿进行专业分流工作。如某学生申报的第一志愿专业人数已达上限,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该学生的志愿填报顺序分流到第二志愿专业,以此类推;同时,必须保证每个专业及方向的学生人数达到下限要求。

3.2023820日之前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工作,并报送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的分流结果在学生处、学院网站和阳光校园平台同时公示

4.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生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将复查处理结果上报学校领导小组批准后回复学生。

5.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学院根据学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的最终分流结果报学校有关部门备案,并为学生办理专业分流手续。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按照核定后的专业进行修读。

四、附则

1.本办法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38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