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小组”),负责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推免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刘行
成 员:黎艳阳、董晓舫、张晓东、陈克兢、许浩然、金韵韵、宋淑琴、张婷婷、赵振洋、刘蕊、刘晓东、徐馨。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有理想,愿为祖国现代化事业而勤奋学习;思想政治及综合表现合格。
(二)学风严谨,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清楚,反应敏捷,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自学能力强。
(三)大学期间 1-3 学年的各门课程首次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不含通识选修课)。所有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 80 分(不含通识选修课),成绩计算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四)涉外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426分及以上,其他专业学生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 426分及以上,其他语种外语水平须达到与英语水平相当的级别。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且体育课考试成绩合格。
(六)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或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名额分配
学院推免小组依据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按各专业(方向)进行分配,分配名额时参考各专业(方向)报名学生成绩是否进入排名的前30%。
四、选拔办法
1、推免小组根据申请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
2、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申请人前三年学习成绩特殊加权平均分占80%,前三年素质综合测评总分占20%。
综合成绩=前三年学习成绩特殊加权平均分×80%+前三年素质综合测评总分×20%
五、推荐程序及办法
(一)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报名参加推荐的同学须填写并提交《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个人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历年考试成绩单(加盖所在学院和教务处的公章)、外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学院推免小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由推免小组确认后取消资格。
(三)学院推免小组根据本单位的推免生遴选办法集体讨论决定推荐学生名单及排序,并将推免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监督管理
(一)学院推免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学院推免小组负责解释、处理本单位推免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异议。
(二)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学院充分尊重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志愿的权利,不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
(三)学院推免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于推免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现象,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办法自2020级本科生起施行。
七、本办法推荐条件相关细则依据《东北财经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和接收工作实施办法》最新要求制定,由会计学院负责解释。
会计学院
2024年9月6日